林業局解析促進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發展指導意見
盡快搭建林農與市場對接的平臺
——張建龍副局長解析《關于促進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指導意見》
中央林業工作會議指出,要建立健全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構建公益性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業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也明確提出,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扶持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組織,促進林業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經營。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8月18日,國家林業局出臺《關于促進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指導意見》?!兑庖姟返牧咙c在哪里?林農加入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能抵御哪些風險?國家又將在哪些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張建龍。
適度規模經營可有效解決農民面對市場難題
記者:為什么要發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
張建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頒布實施后,以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為主要內容的基礎改革正在全面展開。截至目前,全國已確權的林地面積達14.7億畝,占集體林地總面積的59.8%。明晰產權僅僅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林業要實現更大的效益,就必須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之路。社會化服務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征之一。發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是堅持家庭承包經營、促進互助合作的重要形式,是推進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林業的重要抓手,是培育新型市場主體、發展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培育新型農民、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載體。大力發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對于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深化配套改革,搞活農村林業經濟,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林農加入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可以抵御哪些風險?
張建龍:大力發展和扶持建立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可以幫助農戶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單家獨戶辦不了、辦不好、或者辦了不劃算、政府又不能包辦的事情。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搭建起了連接小農戶與大市場、小農戶與大企業之間的橋梁,一方面聯結林農,形成規模,組織實施生產資料采購和林產品交易,有效提高林農進入市場交易時的談判能力,增強抗風險能力;一方面聯結大市場、大企業,代替企業組織農戶,將市場信息傳遞給農戶,減少中間過程的摩擦成本、交易費用。因此,在明晰產權、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只有適度的規模經營,才能解決一家一戶農民面對大市場的問題,才能解決防火、防盜、防病蟲害的問題,才能解決林業生產、運輸、加工、銷售、貯藏等問題。
多項扶持政策助推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發展
記者:近年來,各地在加快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發展中進行了哪些探索?目前,還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張建龍:林改以來,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先行省份在深入開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方面,探討解決了一些深層次問題,主要包括:林權流轉與發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的關系問題,積極探索有條件的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的有效途徑和森林保險問題,如何發揮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在科技推廣和構建新型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的基礎作用問題,如何正確處理好龍頭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能人大戶等與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和農戶成員的關系問題等。截至目前,全國有各類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3.5萬個,專業合作社成員人均收入高出非成員的農民人均收入超過20%,基本實現了“建一個組織、興一項產業、活一地經濟、富一方群眾”的目標。
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專業合作社機構不健全、專業合作社的運行機制不合理、服務功能不完善,特別是缺乏相關法律政策咨詢、林業新技術推廣、市場信息提供、金融和保險服務,新形勢下已遠遠不能滿足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要求,不能適應現代林業生產發展的需要。
記者: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如果沒有國家的政策扶持,很難靠自身力量發展壯大,對此,《意見》中涉及到了哪些扶持政策?
張建龍:《意見》分為五大部分,共27條。其中第四部分:切實加強對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政策扶持,是《意見》的核心內容。歸納起來,國家對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措施主要包括4個方面。
一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符合相關條件的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鼓勵把對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法人授信與對合作社成員單體授信結合起來,建立林業貸款綠色通道,采取“宜戶則戶、宜社則社”的辦法,提供信貸優惠和服務便利。引導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林農積極參與森林保險,擴大森林投保面積,探索建立森林保險風險分散機制,提高森林保險抗風險能力。
二是加大稅收優惠力度。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中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成員采伐自有林木的,應當降低或免征育林基金,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市)制定。
三是加大產業政策扶持力度。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可以承擔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創建知名品牌,開展信息、培訓、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項目。也就是說,今后國家用于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不再只靠基層部門的事業法人單位或其他法人或單位來承擔,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也可以承擔。
四是加大采伐政策扶持力度。允許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單獨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實行限額單列、計劃單列,放寬商品林林木采伐利用的限制,簡化采伐審批手續。
政府部門指導服務責無旁貸
記者:如何加強對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監督管理,防止經營管理決策權落在少數人手中?
張建龍:《意見》規定了每個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至少要有5名以上成員,其中農民需占到成員總數的80%。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成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由全體成員依據章程實行民主決策、管理和監督。重大事項由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及時地向成員公布財務狀況,接受成員監督。也可設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對本社財務進行審計,并將結果向成員大會報告。
記者: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如何加強對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引導和服務?
張建龍:發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涉及林業、工商、財政、金融、稅務等多個部門。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各部門的協調溝通,積極爭取國家對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開展林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等涉林經濟活動的各項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基層林業工作站的作用,指導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制定發展規劃,做好試點示范、政策咨詢、業務指導、宣傳培訓等工作,大力宣傳建立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意義、政策法規、專業知識及經驗做法等,幫助農民林業合作社管理人員掌握好政策和經營技術,培養一支高素質的經營管理隊伍,促進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
責任編輯:張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