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成立第一屆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審評委員會的通知
農農發〔20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農藥殘留分委員會相銜接,我部組建了第一屆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審評委員會(以下簡稱第一屆農殘標委會)。第一屆農殘標委會委員由相關部門推薦,經嚴格遴選產生,并向社會進行了公示。
第一屆農殘標委會下設殘留化學、毒理學、分析方法3個工作組,由42名委員和7個單位委員組成,主要負責審評農藥殘留國家標準,審議農藥殘留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和長期規劃,提出實施農藥殘留標準工作政策和技術措施的建議,對農藥殘留國家標準相關的重大問題提供咨詢等工作。
附件:第一屆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審評委員會委員名單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責任編輯:張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