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國務院糾風辦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法制辦 教育部 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做好2010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2009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積極采取措施,深入貫徹落實各項減負惠農政策,減輕農民負擔形勢總體保持平穩。部分領域、重點地區農民不合理負擔的治理工作取得新進展,解決了一些農民反映突出的問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面逐步擴大,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投入增加;農村相關改革不斷深入,消除了一些加重農民負擔的隱患。但是,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問題仍然存在,惠農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時有發生。面對農民負擔的新情況、新問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減輕農民負擔的思想認識絕不能松懈,重視程度絕不能下降,監管力度絕不能削弱。
2010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按照中央加大統籌城鄉力度、夯實農業基礎的要求,堅持治標與治本結合,積極推進重點治理,狠抓減負惠農政策落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逐步探索構建新形勢下農民負擔監管的長效機制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有效機制,堅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一、深入開展重點領域農村亂收費問題的治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重點領域農村亂收費四大問題的治理:一是治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亂收費。除作業本費和向自愿在校就餐學生收取伙食費外,嚴禁收取其他任何費用;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嚴肅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為。二是治理修建通村通鄉公路向農民或村集體攤派集資。禁止違反一事一議程序或者超范圍、超標準向農民籌資籌勞,禁止以自愿捐款等名義變相強制農民出資出勞,禁止向村集體攤派集資或變相攤派集資。嚴厲查處修建通村通鄉公路向農民或村集體攤派集資等違規違紀行為。三是治理農民建房亂收費。農民利用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收取土地證書工本費和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在辦理建房手續時,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建房人接受咨詢、設計、評估、代辦等服務并收取費用。四是治理農村公費訂閱報刊攤派。村級組織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費訂閱報刊,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嚴格執行農村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嚴禁攤派發行。積極探索從源頭上控制向村級組織攤派報刊的行為。
上述治理工作由省(區、市)統一部署,有關責任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農業、監察、財政、價格等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國務院減負聯席會議有關部門負責抽查,推動落實。治理工作要采取可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力求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多收或不該收的款項要堅決退還農民或村集體,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明顯實效。對部分地方計劃生育、農民專業合作社、辦理身份證、結婚登記等方面的亂收費問題,由相關省份結合當地情況自行安排治理。
二、繼續實施重點地區農民負擔問題的綜合治理。綜合治理工作著重解決五類區域性、綜合性的農民負擔問題:農民負擔項目多且負擔水平高的問題;涉農負擔信訪多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農民承擔特殊負擔項目且涉及面廣量大的問題;減負惠農政策不落實且久拖不決的問題;忽視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且有可能引發或已發生涉農負擔案(事)件的問題。
綜合治理以省級實施為主,各省(區、市)要選擇農民負擔重、群眾反映強烈的縣(市、區)或地(市)實行綜合治理。在全國范圍內也將選擇一些問題突出的地方加強督促指導,實行部省聯動,加大治理力度。綜合治理單位當年未達到治理目標的,下年繼續實施監控。
三、切實做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指導和監管工作。適應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項目補助范圍不斷擴大的新要求,積極引導農民出資出勞建設村級公益事業。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一步推動沒有出臺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新辦法的省份,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新的實施辦法。加強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的指導,積極探索選擇一批縣(市、區)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示范區建設,以示范帶動發展;認真總結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經驗,推動擴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范圍。組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事一議專項檢查,內容重點包括:一事一議制度是否健全、議事項目是否符合規定范圍、一事一議所籌資金及財政獎補資金是否被平調或挪用、籌資籌勞方案是否符合審核程序等。檢查采取以縣自查為主、部省聯合抽查的方式進行。
四、進一步推進農村相關改革。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從根源上減輕農民負擔。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將村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作為保障重點,不斷提高經費保障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解決區域性、行業性負擔問題,夯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基礎。積極穩妥化解鄉村債務,為促進農民減負增收創造良好環境。研究國有農(林)場分離辦社會職能改革的政策措施,完善國有農場管理體制減輕國有農場農業職工負擔。切實減輕農民用水負擔,進一步增加政府投入,盡快配套完善現有灌區工程設施,提高輸水效率和灌溉水利用率,節約灌溉水量;加強價格管理,因地制宜地逐步推行國有水利工程水費加末級渠系水費的農業用水終端水價或終端水費制度,并將終端水價或終端水費納入政府價格管理范圍。加大農村電網改造力度,繼續推進農村電力體制改革,降低農村電網線損和維護成本,加快推進城鄉各類用電同價,切實減輕農村用戶電費負擔。
五、加大督促檢查和違規違紀案件查辦力度。各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民補貼補助資金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采取積極措施,堅決糾正截留、抵扣和挪用補貼補助資金的違規違紀行為,推動抓好惠農政策的落實,使農民應得的補貼補助資金及時到位。要繼續加大對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截留、抵扣和挪用補貼補助資金以及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行為,要嚴格責任追究;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進行全國通報、公開曝光,以發揮震懾和警示作用。
六、加強農民負擔監管制度建設。適應減輕農民負擔的新形勢,不斷完善農民負擔監管制度。堅持和完善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度,各地要進一步清理涉農收費和集資攤派項目,清理后保留的收費項目、標準等要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鄉鎮政府和涉農收費單位應及時公示或更新公示內容。堅持和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將減負惠農政策的相關內容納入農民負擔監督卡,實行減負惠農政策全覆蓋、“一卡明”到農戶,接受農民群眾監督,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加快《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修訂工作,爭取盡早出臺。
七、完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機制。堅持地方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確保減負工作領導責任不缺位;充分發揮地方各級減負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作用,完善專項治理部門負責制,穩定和加強各級減負工作機構和隊伍,進一步確保減負工作整體合力不減弱;深入開展全國農民負擔檢查,不斷完善檢查方式,提高檢查質量,進一步確保減負高壓態勢不改變;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新情況,研究解決新問題,進一步把農民負擔監管工作引向深入。
一〇年四月二日
責任編輯:王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