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一屆〕第十五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予以備案,現予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第五屆立法會共70名議員,其組成人如下:
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 35人 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 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