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甘肅日報 |添加時間:2010年12月01日
自今年12月1日零時起,全省所有收費公路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范圍,保證新增鮮活農產品享受“綠色通道”免收通行費政策。這是記者從11月30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大力支持鮮活農產品快捷、順暢、低成本流通。經省政府同意,省交通運輸廳將全省執行“綠色通道”政策的路段從原國家規定的“五縱二橫”公路擴大到全省所有收費公路。全省所有收費公路均為“綠色通道”路段,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執行免收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原國家規定的“五縱二橫”公路,拉運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的優惠政策不變,非“五縱二橫”的收費公路,從12月1日零時起,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也執行“綠色通道”免收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慶陽、武威、天水市政府屬地管理的收費公路,同步執行此次國家“綠色通道”免收通行費的優惠政策。根據國務院40號文件精神,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增列入《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根據省政府相關精神,對行駛在我省收費公路上的整車合法裝載化肥的車輛,執行免收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
在新聞發布會上,甘肅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王繁己還明確了對“少量混裝”和“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內”政策的界限。“少量混裝”是指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車輛,裝載鮮活農產品應占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的80%以上,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不超過20%(含20%)的車輛,可以視同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享受免收車輛通行費的優惠政策。未達到上述裝載標準,或與其他非農產品貨物混裝的運輸車輛,不享受“綠色通道”政策。“合理計量誤差范圍”是指超載幅度不超過5%(含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仍享受“綠色通道”免收車輛通行費政策,超過上述超載幅度標準的車輛不享受“綠色通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