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甘肅經濟日報|添加時間:2010年11月29日
針對近期居民消費價格整體走高的趨勢,省政府11月27日下發了《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穩定市場價格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采取多項措施,扶持生產,保障供給,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給低收入群體發放物價補貼,確保市場穩定和群眾基本生活穩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發展農業生產,穩定農副產品供應,保障市場供應充足。省政府年內將安排500萬元,用以獎代補的形式支持市州政府所在地的蔬菜生產、蔬菜種苗培育和大棚建設。同時要保障化肥生產,繼續實行化肥生產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價格優惠政策,供電單位不得對化肥企業拉閘限電。化肥等農資產品在春耕之前價格不得上漲。
根據《通知》要求,我省農副產品綠色通道,將由原來的“五縱二橫”擴大到全省所有收費公路。慶陽、武威、天水屬地管理的二級收費公路也同步執行國家綠色通道政策。《通知》還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等農產品增加到《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享受綠色通道政策。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哄抬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惡意囤積、炒作農產品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要規范農產品經營和深加工秩序,加強電子交易市場監管。加強糧食收購資格審核,規范糧食交易行為,防止交易雙方的惡意串通。
針對物價上漲給低收入群體帶來的生活壓力,《通知》要求,省財政廳、省民政廳在落實現行低收入群體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項援助措施的基礎上,要建立長期有效的低收入群體生活補貼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并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給予5個月的臨時價格補貼,對省屬大中專院校在校生按40%的資助面,發放臨時伙食補貼。
此外,《通知》還規定,要切實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嚴格控制政府調價行為,除國家調價項目外,春節前各地不再出臺新的政府調價措施。
責任編輯:王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