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甘肅日報|添加時間:2010年11月29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土資源部日前印發了《關于支持加快甘肅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措施的函》,加大對我省國土資源工作支持力度,提高國土資源對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和服務能力。
《函》指出,要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蘭白都市經濟圈建設,推進蘭州新區、白銀工業集中區、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適當增加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占用未利用地指標。提高建設用地審批效率,對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的控制性工程、有工期要求或受季節影響急需開工的項目,可申請先行用地。針對我省未利用地面積大、土地整理開發潛力大的實際,鼓勵合理使用未利用地,對依法使用國有未利用地的工業項目,可以降低土地出讓底價。穩步推進黃土高原地區和隴南山地土地綜合整治,鞏固和發展生態退耕成果。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分配向我省傾斜。支持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增容擴區,支持有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園區。
為支持我省地質礦產勘查工作,今年2月,國土資源部和省政府在北京簽署了《合作加強地質找礦工作協議》,確定今后10年,國土資源部、省政府和社會資本投入66億元,在我省重點成礦帶開展基礎地質工作。《函》再次強調加快推進我省地質找礦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加大中央財政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專項資金、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對甘肅的投入力度,全面提高地質工作程度。鼓勵加強煤炭資源勘探和開發利用,逐步建成一批大型煤炭礦區,高起點、高水平建設國家大型煤炭生產基地。
促進隴東煤電化一體化發展,構建以平涼、慶陽為中心,輻射天水、隴南的傳統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區。加快構建符合甘肅實際的地質找礦新機制,加大資源收益向地方的傾斜力度,探索調整礦產資源補償費及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分配辦法,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礦產資源收益的分成比例,支持我省礦業經濟發展。深化部省合作,建立部省聯絡協調機構,及時協商解決有關重大事宜。
我省是地質災害易發多發省份,突發的各類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重大損失。《函》特別指出,要加強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加大資金和技術投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和綜合防治體系。協助解決蘭州市城市重大地質災害防治項目資金。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專項資金投入,對我省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對和政古生物化石國家地質公園和劉家峽恐龍地質公園遺跡保護給予支持。
責任編輯:王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