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近日發布《衛生部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的通知?!额A案》指出,根據突發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等因素,將突發中毒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突發中毒事件四級。
——特別重大突發中毒事件(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中毒事件: (1)一起突發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死亡30人及以上。 (2)在一個縣(市)級行政區域24小時內出現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聯系的同類中毒事件時,累計中毒人數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累計死亡30人及以上。 (3)全國2個及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同類重大突發中毒事件(II級),并有證據表明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確聯系。 (4)國務院及其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突發中毒事件(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中毒事件: (1)一起突發中毒事件暴露人數2000人及以上。 (2)一起突發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死亡10-29人。 (3)在一個縣(市)級行政區域24小時內出現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聯系的同類中毒事件時,累計中毒人數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累計死亡10-29人。 (4)全省2個及以上市(地)級區域內發生同類較大突發中毒事件(III級),并有證據表明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確聯系。 (5)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較大突發中毒事件(I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中毒事件: (1)一起突發中毒事件暴露人數1000-1999人。 (2)一起突發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死亡3-9人。 (3)在一個縣(市)級行政區域24小時內出現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聯系的同類中毒事件時,累計中毒人數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累計死亡3-9人。 (4)全市(地)2個及以上縣(市)、區發生同類一般突發中毒事件(IV級),并有證據表明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確聯系。 (5)市(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突發中毒事件(IV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中毒事件: (1)一起突發中毒事件暴露人數在50-999人。 (2)一起突發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人及以上且無人員死亡;或死亡1-2人。 (3)在一個縣(市)級行政區域24小時內出現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聯系的同類中毒事件時,累計中毒人數10人及以上且無人員死亡;或死亡1-2人。 (4)縣(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預案》強調,各級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中毒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或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中,涉及群體中毒的衛生應急工作。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省級、地市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重大、較大和一般級別的突發中毒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 《預案》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突發中毒事件的監測工作,建立并不斷完善中毒實時監測分析系統,組織轄區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突發中毒事件涉及的中毒病人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等工作;組織開展針對特定中毒或人群的強化監測工作;組織同級中毒救治基地(或指定救治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毒物、突發中毒事件及其中毒病例的實時監測和數據分析工作。 《預案》指出,發生突發中毒事件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技術指導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迅速成立中毒衛生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機構,組織專家制定相關醫學處置方案,積極開展衛生應急工作。 |
責任編輯:魏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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