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添加時間:2011年01月17日
《甘肅省耕地質量管理辦法》從15日起正式實施,以通過立法途徑確保改善耕地"營養不良"問題。
甘肅耕地面積在逐年減少的同時,耕地質量也出現下降趨勢。為確保將耕地質量建設與保護落到實處,此次出臺的《甘肅省耕地質量管理辦法》中有一系列監管制度,包括耕地質量等級認定制度、例行監測制度、耕地質量建設項目驗收制度等。
甘肅省農牧廳廳長武文斌說,建立耕地質量等級認定制度的目的是嚴格落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從而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建立例行監測制度的目的是掌握地力變化趨勢,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
對破壞耕地質量的行為,甘肅省將加大處罰力度。甘肅省規定,對因取土或種植行為破壞耕地耕作層的,處每畝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向耕地傾倒、堆放、處置廢棄物,不能消除影響造成危害的,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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