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甘肅網|添加時間:2010年12月27日
日前,省農牧廳副廳長劉志民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甘肅省耕地質量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劉偉平簽署甘肅人民政府第74號令頒布,將于2011年1月15日正式實施。
為了保障全省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我省通過立法依法管理全省耕地質量?!陡拭C省耕地質量管理辦法》明確了資金來源,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耕地質量保護和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從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資金中,劃出一定比例用于耕地質量建設,將耕地質量保護和建設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耕地使用者提出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秸稈還田等多項保護措施,對耕地質量建設項目的驗收程序進行了規范。強化了法律責任,因取土或種植行為破壞耕地耕作層的,處每畝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向耕地傾倒、堆放、處置廢棄物,不能消除影響造成危害的,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范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