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政府網 |添加時間:2010年11月22日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冬季蔬菜生產用藥管理保障蔬菜質量安全的通知
農辦農〔2010〕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冬季蔬菜生產是秋冬季農業開發的重要內容,在充分利用氣候、土地和勞動力資源,保障城鄉居民“菜籃子”產品供應,增加農民收入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具有設施依賴性強,適地生產、全國供應,質量安全敏感度高等特點。當前,已進入冬季蔬菜生產季節,為了確保“元旦”和“春節”蔬菜供應數量充足和質量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冬季蔬菜生產用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質量安全意識,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農藥是影響蔬菜質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各級農業部門要認真—書汲取年初部分地方蔬菜農藥殘留超標問題的教訓,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嚴格執行屬地監管責任制,將冬季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細化到具體環節、落實到具體人,形成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監管工作機制,杜絕出現監管真空。要加強對冬季蔬菜產區用藥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明確專人負責輿情監測,對媒體和群眾反映的蔬菜生產用藥和質量安全問題,要積極應對、正確引導,涉及跨地區、跨部門協調的事項要及時處理和上報。
二、清查農藥經營單位,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試點工作
各地農業部門要會同工商管理部門,加快核查轄區內的農藥經營單位,對無照經營及不符合經營資質要求的,堅決依法取締;對經核查,符合《農藥管理條例》規定的經營條件的,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2010年12月底前上網公布。嚴格高毒農藥經營管理。要督促轄區內的農藥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進銷貨臺賬,要求農藥經營者進貨前應驗明供貨商的資格,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標識,如實記錄購進農藥的品種及生產企業、供貨商信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率先實行農藥經營單位備案制度,開展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試點工作,建立高毒農藥銷售流向記錄,實行實名購藥,嚴防高毒農藥違規用于蔬菜生產中。
三、加強農藥市場監管,嚴厲查處違法產品
冬季蔬菜產區農業部門要加強對冬季蔬菜用藥的監督管理,開展蔬菜用藥監督抽查。重點抽查地下害蟲防治用藥以及煙劑產品,著重檢測產品中是否違法添加禁限用高毒農藥成分。強化區域聯動,發現違規產品,要及時通知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農業部門進行協查處理。依法通報監管信息,對農藥產品質量嚴重不合格、假冒農藥登記證號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重點跟蹤監管。發現生產經營假劣農藥并且情節嚴重的,要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報請我部吊銷生產企業的農藥登記證,涉嫌犯罪的要及時向司法部門移交。要結合投訴、舉報等信息,梳理無證生產和制假售假線索,聯合公安等部門查處大案要案,提高農藥執法的震懾力。
四、規范蔬菜用藥行為,強化生產過程質量監控
要以大規模開展園藝作物標準園創建為契機,推進蔬菜標準化生產。重點蔬菜產區要大力推行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加大物理、生物防控等綠色植保技術的示范和推廣力度,逐步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量,提高生物農藥的使用比例。蔬菜標準園要率先建立蔬菜生產檔案,如實記錄農藥來源、用藥時間、產品收獲日期等情況,切實降低生產環節的農藥使用風險,促進產品質量監控的可溯源管理。要強化冬季蔬菜產品采收前檢測,嚴禁農藥殘留超標產品上市。
五、加強安全用藥知識普及,指導農民科學用藥
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發揮技術優勢,安排專業人員深入生產第一線,加強冬季蔬菜生產技術培訓,保障安全合理用藥。要在試驗示范的基礎上,推薦一批適合本地實際的無公害蔬菜生產用藥品種,引導農民合理選購農藥。要開展現場觀摩和技術培訓,指導農民切實按照生產技術規程進行田間管理,規范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廣泛宣傳國家禁限用高毒農藥管理政策,加強安全用藥指導,不斷提高農藥使用水平,減少農藥殘留,確保蔬菜質量安全。
責任編輯:范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