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添加時間:2010年11月08日
記者11月5日從甘肅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為確保 “5·12”汶川特大地震甘肅重災區受災農戶住房重建貸款長期安全運行,甘肅出臺了地震災區農戶住房重建貸款貸后管理措施,確保地震災區農戶住房重建貸款到期歸還。
甘肅省隴南市、天水市、甘南州是“5·12”汶川特大地震重災區。截至2009年10月29日,兩市一州受災農戶住房重建貸款實際發放為天水市約3.4萬戶、6.8億多元;甘南州約18.4萬戶、3.6億多元;隴南市約12.4萬戶、21.4億多元。
甘肅省政府要求,重災區地方政府及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開發銀行受災農戶住房重建貸款20年貸款期、5年寬限期、前5年執行合同約定的基準利率下?。叮ァ⒑螅保的陥绦谢鶞世实膬灮菡?,凡未按該政策執行的要堅決糾正,確保政策全面、完整地落實到位。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根據農戶實際還貸能力,適當調整本機構發放的受災農戶住房重建貸款還款期限,最長可延期至6年,以適應農戶籌資還貸能力。
責任編輯:王美榮